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总体要求,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主线,以“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为主题,聚焦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 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徐书立
在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控制的情况下,企业积极展开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刻不容缓。
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多”。一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多。我市是以能源、化工、机械、冶金、建材、医药、轻纺、食品等工业体系为主的工业城市;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炭、铝矾土、硫铁矿石、石灰石等20余种;乡镇企业基础较好,目前已形成一批农副产品加工、玻璃钢、造纸机械、皮革皮毛加工等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的企业群体,中小企业众多,且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整体上还不够高,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全市有危害企业近1500家,多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二是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多。剧不完全统计:我市接害企业职工15万人,接触有害人数近10万人。我市农民工比较多,特别是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农民工众多,多数从事的是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三是职业病病人多、种类多。我市诊断职业病人5000余人,现有职业病人3500余人,其中尘肺病人近2000人,全省第三位。我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职业病种类多,有20余种。近年来全市新发职业病50余例,主要有尘肺病、噪声性耳聋、职业性中毒等。 “三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不重视,未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到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得力,缺少应有的工作力度;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不健全,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流于形式,作业场所缺少有效的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不达标,忽视劳动者健康保护等问题突出;再加上许多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最后演变成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受害者。二是人员力量不足。目前,一些地方对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重视不够,监管力量和技术服务能力不足,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重治疗轻预防、只有治没有防”,特别是县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十分薄弱,直接导致监管缺失、执法不到位;很多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滞后,工程技术人员少,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少、职业病诊断医师少,尤其是五官科、眼科等职业病诊断医师更少,难以适应繁重的职业健康工作需要。三是经费投入不足。多数地方没有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尤其是县级职业病防治公共财政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缺乏监管执法车辆,没有监管执法装备;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景气,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少或不投入,防护措施不落实,造成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严重。 去年10月份,市卫健委组织开展了“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从评估的情况看,很多指标距离规划目标还有不小差距。
职业病防治的国家定位
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紧盯规划目标,聚焦重点行业,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全力以赴完成任务。
迎难而上 控制职业病
总的来说,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应该是“困难与希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还没有根本性改观,职业病高发势头尚未有效遏制,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诊断难、救治难等问题突出,劳动者职业健康获得感不强。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产业转型升级,都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尤其是党中央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做出了全面部署。近几年来,焦作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全市经济步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轨道,这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好职业健康工作,解决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